私隐政策声明

私隐政策原则

元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业务乃建立于客户与本公司互相信赖的基础上。阁下向本公司提供的一切个人资料均会严加保密。为此,本公司贯彻以下私隐政策原则:

1. 本公司只会收集本公司认为相关而有助于了解阁下财务需要及以便本公司营运业务的个人资料。

2. 本公司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可以向阁下提供更佳的客户服务和产品。

3. 本公司可能将阁下的个人资料转交其他集团成员或其各自的代理人,但会依法进行。

4. 本公司不会向任何外界机构透露阁下的个人资料,除非(i)已获阁下同意,或(ii)按法律规定进行,或(iii)事前已通知阁下。

5. 本公司可能随时被要求向政府部门、司法机构或本行的监管机构透露阁下的个人资料,然而本公司只会在适当权限下进行。

6. 本公司致力保持准确而最新的阁下个人资料记录。

7. 本公司实行严格的保安系统,以防止任何人(包括本公司职员)未经授权而取得阁下的个人资料。

8. 本公司明确规定所有获准取得阁下个人资料的本公司职员及第三方,均须遵守本公司的保密责任。

本公司奉行上述原则,以体现本公司极为重视阁下对本公司的信任。

除非受适用法律限制,阁下同意本公司不时由此网址所收集与阁下有关的一切个人资料/数据,均可按照本公司现行的个人资料私隐政策声明用于其所述的用途及向其所述的人士披露。

数据安全

本公司以安全为重。本公司一贯致力确保阁下的个人资料受安全保护,不会未经授权或意外地被他人取得、处理或清除。为致力保障数据安全,本行在设施、电子系统及管理方面实施适当措施,以保障阁下的个人资料安全。

本公司不断监察本身的系统,以防遭任何人士未经授权地进入。

本公司不会以普通电邮向阁下传送个人资料。由于无法保证普通电邮的安全性,阁下只应利用本网站所提供的安全电邮设施向本行发出电邮。

本公司将采取一切实际可行步骤,确保不会保留阁下的个人资料超过必需的时间,而本公司亦会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一切有关保存个人资料的法例及监管规定。

每当本公司要求阁下提供个人资料,本公司均会说明收集此等资料的用途,并确保只会将资料用于收集时说明的用途。

关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该条例」)的通知

此通知乃元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而作出,目的是向阁下阐明收集个人资料的原因、用途和查询个人资料记录的途径。

收集资料

1. 本公司可就本通知列明的用途收集客户及其他个别人士的资料。该等客户及其他个人可包括下列各类或任何一类人士(统称「阁下」、「阁下的」):

I. 申请本公司服务的申请人;

II. 为欠本公司的责任提供或拟提供担保或抵押的人士;

III. 非个人客户或申请人的关连的人士,包括该客户或申请人的实益拥有人及人员,或(如属信托)则包括信托的受托人、财产授予人、保障人及受益人;及

IV. 与本公司跟客户关系有关的其他人士。

2. 若未有向本公司提供本公司要求的数据,本公司可能会无法向阁下或与阁下关连的客户或申请人提供(或继续提供)服务。

3. 资料可:

I. 直接从阁下、或从代表阁下的人士或从其他来源收集;及

II. 与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联营单位获取的其他数据组合。

使用数据

本公司可使用数据作下列用途(或其中任何一项),用途可随阁下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而有所不同:

1. 考虑及处理对产品及服务的申请及用于产品及服务的日常运作(包括为阁下或与阁下关连的客户提供信贷服务);

2. 于适当时进行信用检查;

3. 设立及维持本公司的信贷和风险相关准则;

4. 协助其他财务机构进行信用检查及追讨欠债;

5. 确保阁下维持可靠信用及良好声誉;

6. 设计供阁下使用的财务产品及服务;

7. 促销产品、服务及其他目标;

8. 确定亏欠阁下或阁下亏欠的负债金额;

9. 行使本公司与阁下的合约赋予的权利(包括向阁下追收欠款);

10. 为遵守下列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而履行本公司的责任、要求或安排(不论强制或自愿性质):

I. 现在及将来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境内或境外存在的任何法律、法规、判决、法院命令、自愿守则、制裁制度(「法律」)(例如《税务条例》及其条文,包括关于自动交换财务账户数据的条文);

II. 现在及将来于香港境内或境外存在的任何法律、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关,或财务服务供货商的自律监管或行业组织或协会所提供或发出的任何指引、指导或要求(例如税务局所提供或发出的指引、指导或要求,包括关于自动交换财务账户数据的指引、指导或要求),及任何国际指引、内部政策或程序;

III. 对本公司或任何部分具有司法权限的本地或外地法律、监管、司法、行政、公营或执法机关,或政府、税务、税收、财政、证券或期货交易所、法院、中央银行或其他机关,或财务服务供货商的自律监管或行业组织或协会或其任何代理(统称及各称「权力机关」)由本公司承担的、向本公司施加的或适用于本公司的任何现在或将来的合约或其他承诺;或

IV. 权力机关之间的任何协议或条约;

11. 按本公司为符合制裁或预防或侦测清洗黑钱、恐怖分子融资活动或其他非法活动的任何方案,遵守于本公司内共享数据及信息及/或数据及信息的任何其他使用而指定的任何责任、要求、政策、程序、措施或安排;

12. 采取任何行动以遵守本公司的责任以符合与下述事宜有关的法律或国际指引或监管要求:侦测、调查及预防清洗黑钱、恐怖分子融资活动、贿赂、贪污、逃税、欺诈、逃避经济或贸易制裁及/或规避或违反有关此等事宜的任何法律的任何行为或意图;

13. 遵守本公司的任何责任,以符合权力机关的任何指令或要求;

14. 让本公司全部或任何部分业务及/或资产的实际或建议受让人(等)、或本行就阁下的权利的参与人(等)或附属参与人(等)可以评核拟成为转让、参与或附属参与的交易,及让实际受让人(等)在运作被转让的业务或权利中使用阁下的数据;及

15. 与上述用途有关的任何其他用途。

披露资料

本公司的数据将予保密,但本公司可能会把数据提供给下列各方或任何一方(不论在香港境内或境外):

1. 本公司的任何代理、承包商、次承包商或联营人士(包括其雇员、职员、代理人、承包商、服务供货商及专业顾问);

2. 任何向本公司提供与本公司业务运作或维持有关的服务的第三者服务供货商(包括其雇员及职员);

3. 任何权力机关;

4. 任何对本公司有保密责任及已承诺保密该等资料的人士;

5. 代表阁下行事而提供其数据的任何人士、收款人、受益人、户口代名人、中介人、往来及代理银行、结算公司、结算或交收系统、市场交易对手、上游预扣税代理、掉期或交易储存库、证券交易所、阁下拥有证券权益的公司(如该等证券由本本公司持有),或向任何客户的户口作出任何付款的人士;

6. 信贷数据服务机构以及在出现欠账时,将该等数据提供给收数公司;

7. 本公司的任何实际或建议受让人(等)或本公司就阁下的权利的参与人(等)或附属参与人(等)或承让人(等);

8. 任何为阁下对本公司的责任提供或拟提供担保或抵押的人士;

9. 任何本公司集团成员;

10. 第三者财务机构、承保人、证券及投资服务供货商;

11. 本公司的合作品牌伙伴;

12. 慈善或非牟利机构;及

13. 被本公司雇用的第三者服务供货商。

有关资料可能在香港境内转移或被转移至香港境外。

向信贷数据服务机构及收数公司提供数据

1. 本公司可能向信贷数据服务机构提供下述关于阁下的数据(不论以阁下个人名义或与他人联名):

I. 全名;

II. 就每宗贷款的身分(即作为借款人、按揭人或担保人);

III. 香港身分证号码或旅游证件号码或公司注册证书号码;

IV. 出生日期或公司成立日期;

V. 通讯地址;

VI. 就每宗贷款的贷款户口号码;

VII. 就每宗贷款的信贷种类;

VIII. 就每宗贷款的贷款户口状况(如:生效、已结束、已撇账);及

IX. 就每宗贷款的贷款户口结束日期(如适用)。

信贷数据服务机构会使用上述数据统计阁下(以借款人、按揭人或担保人身分,及不论以本人或公司单名或与其他人士联名方式)不时持有贷款的宗数,于信贷数据服务机构的个人信贷数据库内让信贷提供者共享。

2. 户口还款资料即上次到期的还款额,所作还款额,剩余可用信贷额或未偿还数额,及欠款数据(即过期欠款额、逾期还款日数、清还过期欠款的日期及全数清还重要欠账的日期)。

在直接促销中使用数据

如阁下为本公司客户,本公司拟把阁下的资料用于直接促销,而本公司为该用途须获得阁下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对)。请注意:

1. 本公司可能把本公司不时持有阁下的姓名、联络数据、产品及其他服务组合数据、交易模式及行为、财务背景及人口统计数据用于直接促销;

2. 直接促销产品、服务及目标可能由本行及/或第三方提供;及

3. 本公司可能因将数据提供予其他人士而获得金钱或其他财产的回报。

如阁下不希望本行如上述使用阁下的数据或将阁下的数据提供予其他人士作直接促销用途,阁下可通知本行行使阁下的选择权拒绝促销。

提供他人的数据

如阁下向本公司提供其他人士的数据,阁下应向该人士提供本通知的副本,并应特别告知该人士本公司可如何使用其数据。

查阅资料要求

1. 阁下有权:

I. 查核本公司是否持有阁下的数据及查阅该等数据;

II. 要求本公司改正任何有关阁下的不准确的资料;

III. 查明本公司对于数据的政策及惯例和获告知本行持有的个人资料种类; 及

IV. 在与个人信贷有关的情况下,要求获告知哪些数据会向信贷数据服务机构或收数公司例行披露,并获提供进一步资料,藉以向有关信贷资料服务机构或收数公司提出查阅和改正资料的要求。

2. 根据该条例的条文,本公司有权就处理任何查阅数据的要求收取合理费用。

3. 任何关于查阅或改正资料,或索取关于资料政策及惯例或所持有的资料种类的要求,阁下应向本公司提出。

4. 本公司或向信贷资料服务机构索取有关阁下的信贷报告以考虑任何信贷申请。假如阁下有意查阅有关信贷报告,本公司会提供有关信贷资料服务机构的联络详情。

5. 本通知不会限制阁下作为数据当事人在该条例下所享有的权利。

如本声明之中文及英文本有任何差异,概以英文本为准。

阁下进入本网站及其任何网页,即已同意上述条款。